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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工程合同哪种情形工期可以顺延,如何防范工程合同的风险

 宋律师,广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个人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私人法律顾问合同范本2019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地址: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私人法律顾问合同范本如上,这种聘用合同最好不要找聘请的律师直接拟定,找别的律师拟定的话对自己来说会更有利。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发生私人法律顾问聘用纠纷时,在线咨询律师可解决你法律纠纷难题。




工程合同哪种情形工期可以顺延,如何防范工程合同的风险



工程合同哪种情形工期可以顺延,如何防范工程合同的风险






工程合同可以延期的情形


1、工程量增加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


2、发包人变更设计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其他如因发包人缺乏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原因导致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停工的,则停工期间应当从工期中予以扣除。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均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实践中,通常存在发包人将部分工程如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工程等直接分包给他人施工,或者要求承包人分包给指定的单位施工的情形。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可能因施工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在此情形下,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


6、工程质量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对工程质量的鉴定可否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主要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为判断标准。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是合格的,则应将鉴定期间作为顺延工期期间;反之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则工期不应当顺延,承包人逾期竣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


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意外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期顺延。比如发生地震、暴雨期间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工程合同风险可从下面几个方面防范


一、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的风险防范


要加强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合同项目发包主体的审查。投标前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有时业主会在未发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条件苛刻的非示范文本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全部接受,其合同条款往往把相当一部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由于此时施工企业所处的境地十分被动,因此要尽可能地了解各方面的可靠信息,坚持原则,运用政策法规尽可能修改完善,规避风险。


二、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的风险防范


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内容审查时,对有关的条款内容应引进足够重视。要注意避免合同工期约定的风险,如开工时间约定以开工报告之日起算,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对工期保证金的处罚约定要合理,避免逾期数日全额扣罚。要注意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条款的风险防范,约定结算款的支付时间尽量不要超过行使优先权的时间,争取约定默认条款,保修金条款应明确约定分期扣回的时间和比例。注意对通用条款的研究,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化解通用条款对施工方不利的规定,运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内部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注意订立争议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虽然合同法赋予合同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绝对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权力还要靠自己去争取,如有可能,应争取合同文本的拟稿权。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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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益辉——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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