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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房产赠与他人,儿女可以撤销要求返还吗?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就去世了,有效吗?

 宋律师,广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老人将房产赠与他人,儿女可以撤销要求返还吗?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问题日益凸显,很多“空巢老人”因儿女不孝,侄子侄女、甚至保姆养老敬老等原因,将房产赠送给别人的情形早已不是新闻。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往往伴随着房产纠纷的出现,老人的儿女纷纷站出来反对,要求撤销房产赠与合同,返还房产。


老人赠房,儿女原则上不可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


通常老人将房产赠送给别人,多是因为其养老敬老,使老人深受感动而导致老人赠房的。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老人赠房的,只要老人对赠送房产给别人的后果有清楚的认识,自愿签订房产赠与合同,作出将房产赠与别人的行为,都应当依法认定该行为该合同合法有效。


因此,老人的儿女无权替老人作出决定,撤销房产赠与合同,要求受赠人返还房产。


但当老人将房产赠送他人存在下列情形时,儿女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产:


1、如果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老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即只要存在此类情况时,老人的儿女就能代替老人,撤销房产赠与合同,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但老人儿女行驶该权利时,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否则受赠人可以不予返还老人的房产。


2、房产属于老人与儿女共有或儿女所有的。生活中,因房产继承、儿女买房养老等因素,导致房产归老人与儿女共有或儿女独有的情形并不少见。若老人将此类非自身所独有的房产赠送给别人时,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儿女作为房产共有人是有权要求撤销房产赠与合同,返还房产的。


3、因老人受到诱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其将房产赠与他人的,其儿女可以报警或收集证据资料通过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撤销赠与,返还房产的。


4、因老人病重等因素导致意识不清,不能对自身将房产赠与他人的后果有清楚认识的,其儿女也可以收集证据资料,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财产。


请恕小编直言,作为人的儿女,请不要等到老人将房产赠送给别人时,才跳出来反对,日常多关心家中老人,体贴父母,那样还会有多少老人将房产赠送给别人呢万一老人最后真的将房产赠送给了其他人,作为儿女的应先和老人沟通弄清楚原因,然后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的不要吝啬,该起诉的起诉,慎重对待房产事宜。



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就去世了,有效吗?

父母送房给子女,祖父母送房给孙子女,往往都是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了事,甚少会有人急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的,至多就是去公证下合同。但若果赠与人因故死亡了,这种情况,就极易引发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纠纷。


在实践中,签房屋赠与合同后,房屋没过户赠与人就去世了,赠与合同依然有效:


按照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那么赠与合同就已经成立生效了,只要赠与合同不被依法撤销,合同都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不因赠与人去世而无效。


因此,赠与人去世后,要是其继承人或房管局不认可赠与合同效力的,可如下处理:


1、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效力,以便拿着判决书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过户。


在实践中,如果仅有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到场又没有委托书的话,房管局是不会办理过户的。受赠人要想凭借将房屋过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确认对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拿到相应的判决书,就可以到房管局过户房屋了。


2、若对方继承人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的,可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承人支付与房价相当的款项,或要求对方继承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


或许有人说赠与房屋未过户,房屋依然是赠与人的,这种说法也没有大不妥的,但只要赠与合同未经依法撤销的,合同有效,赠与人与受赠人就存在赠与财产的债务关系,这种债务关系不会因为赠与人死亡而消除的。


按照额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如果继承其遗产,则需偿还其债务。也就是说,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配合过户或支付等价值的款项。


这种情况下,如果因赠与房产权属问题发生纠纷,有无法协商处理的,可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尽早解决房屋权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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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益辉——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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