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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继续代理有法律效力吗?转委托行为事后没有被追认,会产生什么后果?

吴益辉律师,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继续代理有法律效力吗?

在委托他人代办事情的时,若存在事情重要、金额大或长期代办等情况的,双方一般都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社会实践中,在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代理人依然继续行使代理权的情形非常普遍。然而这种无权代理行为,极易引发纠纷,往往最后双方不得不对簿公堂。


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代理人的继续代理行为效力待定


通常情况下,在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新委托合同的,双方的代理关系终止,代理人不得依照原代理合同继续行驶代理权。


代理人擅自继续行驶代理权进行代理行为的,属无权代理行为,而该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被代理人追认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有效的,那么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代理人的继续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及相对人都应该遵循并如约履行;


当被代理人不追认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有效的,那么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代理人的继续代理行为就是无效的,被代理人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应该由代理人承担。


无权代理行为造成损失,代理人要担责


代理人实施无权代理造成损失,一般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失的,要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应的损失。例如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无权代理合同,明显有损被代理人利益,但又因为某种合法原因导致被代理人不得不履行的该无权代理合同的,被代理人就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因得不到被代理人追认有效,导致相对人遭受损失的。代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被代理人不追认无权代理合同有效,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相对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代理人应当予以赔偿。


解决方案:可协商可诉讼


1、因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发生纠纷的,被代理人、相对人及代理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2、若因各方分歧大、金额大、情况复杂的因素,导致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理清赔偿事宜。通常因委托代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户籍所在地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事实上,因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代理人继续代理等原因导致的无权处分纠纷,在无法私下协商处理时,可以咨询律师如何进一步处理。尤其存在涉案金额大、损失严重等情况时,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根据律师专业的法律意见作出进一步处理的的决定,该履行合同的履行合同,该索偿的索偿,该打官司的打官司。



转委托行为事后没有被追认,会产生什么后果?

社会生活中,委托张三办事,张三又私自委托李四办事的情形很普遍,既有人情关系的影响,又有契约精神不强的缘故。这种私自转委托他人办事的做法,其实很容易出问题的,如受不受法律保护,委托人不同意转委托怎么办等等。若未能协商妥善解决,可能双方最后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了。


受托人私自转委托不构成转委托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受托人要进行转委托的,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或事后及时征得委托人同意,受托人的转委托才能成立。这样委托人就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第三人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才由委托人承担,双方之间的才能成立转委托合同关系。


例如A委托B运输货物,B事先或事后征得A同意后,将运输货物的事情转委托给C办理,那么B转委托的行为成立,A与C之间成立货物运输的转委托合同关系。


若受托人未经同意擅自进行转委托的,事后又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接受转委托的第三人与委托人之间不存在转委托合同关系。因为只是受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宜指示第三人,第三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受托人承担的,与委托人无关。


例如上述例子,如B实际未征得A同意,擅自将运输货物事宜转委托C办理的,C受B指示办事,B对C的行为负责,A与C之间不存在任何委托关系,所以两者不存在转委托合同关系。


受托人私自转委托需担责


受托人私自进行转委托,是违约违规的行为,具有非常大的法律风险,一旦转委托行为得不到委托追认的,那么转委托行为无效。


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可以向受托人追偿;


其他第三人等也因此受到损失的,受托人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情况下,又协商不成的,最后肯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换句话讲,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最终可能要被告上法院。


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不得转委托,受托人转委托的行为是否有效


尽管受托人私自转委托,又得不到委托人追认,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这对很多委托人而言,往往得不偿失,所以不少委托人都会在委托合同中约定不得转委托,然而约定归约定,依然会有不少受托人铤而走险私自转委托的。


这时受托人肯定已经违反合同约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其转委托行为是否有效,就应情况而定:


1、无效。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征得委托人同意,擅自进行转委托,属无效行为。受托人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赔偿委托人、第三人等的损失。


2、有效。尽管代理合同明确约定不得转委托,但如果代理人转委托的行为,在事后得到委托人追认的,应该认定转委托行为有效。


通常情况下,因转委托发生的纠纷,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因金额大,损失、分歧严重等原因,无法协商处理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委托代理合同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维护己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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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益辉——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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