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代写合同
文章列表
房产财产公证指的是什么?商业秘密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吴益辉律师,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房产财产公证指的是什么?

买房购房都是现代人为之奋斗的目标。一个人如果是在有房的情况下,生活会比较宽松,对于生活质量也是会比同龄没房的人生活压力要小得多。很多时候房子都是父母为了给予子女更好的生活,便为子女购买房子。有些父母本身也会有房子,为了子女结婚也会讲自己的房子赠予给子女。那么房产财产公证指的是什么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内容十分广泛。


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转让协议公证、房产互换协议公证、房产分割协议公证、房屋拆迁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的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为解决分房难"的问题,近几年来,天津等地的公证机关还开办了单位住房分配方案方面的公证业务,以保证分房的公性,抵制不正之风,预防、减少分房活动纠纷。


二、“房产买卖”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房产买卖概念,通常包括房产预售和房产转让。房产预售是指建筑期房产的买卖,也就是房地产经营单位出售其将来建成的房子。而狭义的房产买卖,则是专指房地产经营单位出售其已建成的房产。房产转让是指房产权人将其购买的房产再次出卖。


三、房产公证费的收费标准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费2~5元;


18、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19、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3~5元。


父母对于房屋的转赠对于子女来说源自于父母的爱。房产财产公证虽然其实就是父母的东西给子女,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是要根据程序走一遍的。也证明了其过程的合法性。房产财产公证的过程其实是很简单的。只是收费比较繁琐,会按照公证的价格、公证的字数比较复杂并且收费会按照其字数来进行收费。



商业秘密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一、商业秘密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的职责和义务:


1、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3、担任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人、刑事辩护人、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解答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在执业中,为了解案情,不可避免地要了解到委托人的很多资料、信息、证据,这些内容有的是委托人的隐私,有的是商业秘密,有的虽然不是隐私和商业秘密,公开了对委托人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律师都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律师的保密职责,是职业性质决定,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委托合同义务。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保密,律师的保密也是不能免除的。当然在委托人授权律师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律师不越权地公开任何隐私或商业秘密都是允许的。律师违反了保密义务,给委托人造成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是要承担赔偿。


二、关于律师的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比较上述两个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所谓“有权”保密,是指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向外界透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要求辩护律师提供这些情况和信息;它绝不意味着辩护律师“有权不予保密”。相反,基于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辩护律师有义务就其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保守秘密。不仅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有这种保密义务,而且根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的辩护律师也有保密义务。


考试制度


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全国律师资格为我国律师行业遴选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其中很多人已成为律师行业的骨干,他们在执业中,努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来说,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仅需要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也需要更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这样客户才会更加放心将自己重要的事情交给律师办理。在商业领域中,属于商业秘密部分同样需要更加值得信任的律师进行办理相关事务,律师的硬性要求也就更加严格。




来源: 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Tags: 房产财产公证指的是什么,商业秘密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吴益辉——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1371119080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1119080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