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益辉律师,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两个儿子怎么继承遗产
两个儿子继承遗产时可以协商,若都想多分得一些财产的,此时就可以起诉了,法院一般会结合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原则来处理此类遗产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遗产分配的原则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父母死亡,兄弟姐妹之间协商分配遗产时,各方想多分得一些财产的,此时就可以起诉了,法院在审理此类遗产纠纷案件时,一般会结合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原则以及各方的劳动能力等因素来判决。
一、一方患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
一方有老年痴呆症,另一方立遗嘱只能处分本人的财产或共同财产的份额,无权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的财产进行处分。有老年痴呆症一方的财产一般应适用法定继承来处分。立遗嘱的方式有:
1、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2、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二、老年痴呆人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老年痴呆人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效遗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严格来说,这些情况下是由于遗嘱继承的原因导致遗嘱的相应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这些情况下和遗嘱无效的结果一样,我们也将其归类在遗嘱无效的情形中。
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遗嘱有五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遗嘱的形式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遗嘱无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夫妻两个人不是必须要共同立遗嘱的,就算对方没有老年痴呆症,自己立遗嘱的时候只要处置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立遗嘱的这件事情上也不是必须要尊重另一半的意见的。但对方有老年痴呆症的,立遗嘱的时候还得保留当事人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