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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

  宋律师,广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一、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合同中的内容一般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约定,不过自由约定不代表可以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的话会导致约定的合同无效。在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中,就合同经常包括的条款给出了列举,当事人可以参考该规定来订立合同内容。合同约定的越清楚、详细,在很大程度上,就能减少日后出现纠纷的可能。

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

大家生活中会遇到多种多样的场景,例如买房,买车,借款,工程等。这些都是无处不在充实在我们的生活周围。那么我们怎么去保证交易的成功,这些交易需不需要一个正式的法律证明呢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下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

依据各种交易不同,签订合同时间略有差异。一般来说,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后即可签订合同,与合同买卖标的物金额无必然联系。因此如果你对于签署与否还没有明确意向的情况下,建议不要签署,否则会承担相应的违约。

当然,如果有签约必要的话,可以将合同分割为几个阶段,双方可以草签购买意向的协议,或者起草一份定金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基本原则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1、守法的原则

2、自愿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

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

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 。

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

4、诚实信用的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所以大家应该知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合同了,只要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时候就需要签署一个合同,这个合同是大家以后在实现合同时的法律保障,也是以后维权的证据。所以这个合同至关重要,不过也不一定都需要书面合同,只要不是法律法规,口头形式的合同也构成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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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益辉——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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