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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 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合同

 宋律师,广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期限就是合同的保质期,当事人只有在合同期限内行使权利才能受法律保护。但是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成为许多当事人心中的顾虑。因此,整理了关于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做详细解答,希望帮助到您。




  一、合同期限的类型


  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


  生效期限,指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才发生。这就是《合同法》第46条所称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该期限即为始期,至该期限到来后,当事人才能实际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终止期限,也称为解除期限或终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这就是《合同法》第46条所称的;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至某年某月某日终止;,该期限即为终止期限。


  合同中所附的生效期限与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并不相同。因为在履行期限到来前,合同可能已经生效,债权债务已经产生,只是当事人尚不能履行。而在生效期限尚未到来时,合同根本没有生效,当事人也不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换言之,债权债务并没有产生。


  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是整理的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合同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有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从生效期限开始计算,到终止期限为止,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合同的效力可以无终止时间。





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合同

  核心内容:当承包方遭遇到不可抗力的损害的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以下是为您整理的一个相关案例,将详细为您介绍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仅供参考。


  一、案情


  原告:徐某,某乡农民。


  被告:某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张一良,乡长。


  徐某于1994年与其所在乡签订合同,承包该乡所有的20亩果园,承包期为10年,承包期内每年向乡里交承包费1万元,以果园产出的1万斤苹果抵付。1996年冬,由于气温骤降,果园里大部分果树被冻死,致使1997年苹果成熟季节,徐某无法向乡集体经济组织缴付1万斤苹果。徐某提出只交付果园尚有的3000斤苹果作为承包费,乡集体经济组织不同意,徐某多次找乡领导协商此事,均未获应允。几经协商不成,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合同。


  二、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1994年,徐某与其所在乡经平等协商,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承包该乡所有的20亩果树,并约定承包期为10年,承包期内每年以果园产出的1万斤苹果抵付承包费1万元。此承包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当属合法有效。


  后因气温骤降,大部分果树被冻死,致使徐某无法向乡里缴付1万斤苹果。此不可抗力事实属实,可以据此全部免除徐某的违约,并对原合同内容部分进行变更。


  通过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乡里同意徐某以3000斤苹果及1000元人民币作为当年的承包费,在协议生效后5日内履行完毕。


  三、评析


  本案涉及到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能否免除其违约,以及可否对原合同内容部分进行变更的问题。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发生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常见的不可抗力事件有火山爆发、地震、霜冻、洪水等。依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院在审理涉及此类问题的案件时,必须查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和承包人对自然灾害的防御情况,以决定合同是变更亦或解除,承包人的是部分还是全部免除。如果承包人已经尽了自己应尽的,仍不能避免标的物全部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若不可抗力仅使标的物部分受损,仅需变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









来源: 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Tags: 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哪些,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合同


吴益辉——广州资深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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